各学院:根据学校出台了关于《2017-2018学年绩效工资分配及考核结算工作方案》(商师人政【2018】14号文件)文件精神,工作量统计工作请按照院行字【2007】31号文件中,“(六)教学工作量定额”计算(1.教授、副教授、高级讲师工作量定额为每学年162学时,讲师定额为144学时,助教定额为126学时;2.选择教学岗的处级(含处级)以上双肩挑人员,其教学工作量定额为:校级完成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的1/4, 正处级完成本专业技术职务的1/2,副处级完成本专业技术职务的2/3.)。兼职教学人员教学超工作量不能超过其额定教学工作量的1倍,超出部分不予计酬。各学院在统计工作量的时候,注意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全年实际工作量、全年应完成额定工作量、超额完成工作量,核算出处级和副处级领导超出定额工作量。核算好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,经学院领导签字、盖学院公章,在7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114西门,电子版发至lhmjwc@163.com。教学工作量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。有问题请联系刘慧敏老师,电话3057388。
教务处